大副收据又叫什么

大副收据又叫什么 货运单据包括哪些?

货运单据包括哪些?

货运单据包括哪些?

货运单据包括出口货物明细单、订舱委托书、托运单。

1.出口货物明细单 出口货物明细单是托运人根据外销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要求填写的,向外运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运业务的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2.订舱委托书 出口企业委托外运公司或其他有权受理对外货运业务的货运代理公司.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业务时需向其提供订舱委托书.委托其代为订舱。

订舱委托书是出口企业与货运代理之间委托代玛关系的证明文件。

委托时还必须向货运代理公司提供与本批货物有关的各项单证.如提货单(出仓单)、商业发票、装箱淖、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有的货物还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商检证书等。

3.托运单 海运出口托运单(Booking Note Export Cargo)是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均的必要资料,是外运公司向船舶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

它虽然不是出口结汇的正式单据,但却是日后制作提单的主要背景材料,由于一般使用集装箱托运,也称为集装箱托运单。

集装箱托运单一式数份,根据承运人或代理人的不同,有不同的名称和格式,但内容基才相同,一般包含以下几项: 第一联,船运代理留底。

第二联,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又称关单,须经船运代理盖章有效。

海关放行后在其上加盖放行章,船方才能收货装船,并在收货后留存。

第三联,收货单,亦称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在货运单证流转过程中,它与装货单内容相同且始终相随,一直到装货完毕后才分单。

收货单经船方大副签收后交货方,凭以向船代换取正式提单,并将大副批注转移至提单之上。

(大副如有不良批注会产生哪些后果呢?出口商应当如何处理?)

委托中国外运租船订舱的简要程序是什么?

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  A租船订舱的简单程序为:

1、进出口公司委托外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填写托运单(shippingnote),亦称“订舱委托书”递送外运公司作为订舱依据。

2、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审核托运单,确定装运船船舶后,将托运单的配舱回单退回,并将全套装货单(shippingorder)交给进出口公司填写,然后由外运公司代表进出口公司作为托运人向外轮代理公司办同物托运手续。

3、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matereceipt)。收货单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装妥的临时收据。托运人凭收货单向外轮代理公司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B、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出,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  当前,我国的进出口公司在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或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向海关申报出口。  C、投保  凡是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在装船前,须及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填制投保单。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续一般都是逐笔办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货物名称、保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由于我进出口公司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量较大,为简化手续,一般不真写投保单,而是利用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等替代投保单,保险公司接受投保,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从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环节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货、证、船的衔接是一项极其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因此,进出口公司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须加强对出口合同的科学管理,建立起能反映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四排”是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其中包括信用证是否开到、货源能否落实,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为四类: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装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远近,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况部署,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尽力避免交货期不准、拖延交货期或不交货等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