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流程详解100例

职业病鉴定流程详解100例 个人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

个人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

个人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所需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2.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看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当事人补正。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身体检查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配合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3.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选派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由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审查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注明。

4.鉴定书的内容应包括: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工作场所的监测数据和相关检查资料等一般信息;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的主要争议。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签字,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6.注意事项: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鉴定需要经过哪些部门?

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认诊断并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将按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先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