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2020

供电营业规则2020 陕西省供电营业规则?

陕西省供电经营规则?

陕西省供电营业规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电业务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业务秩序,保护供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供电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电力供应和使用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第三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照指标供电。第四条 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电力营业场所供用户参考。第二章 供电方式第五条 供电企业的额定供电频率为交流50赫兹。第六条 供电企业的额定供电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220伏,三相380伏;2、高压供电:10、35(63)、110、20kV。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kV或6kV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当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内时,应自行解决。当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为10kV或10kV及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对供电安全、经济、合理、便捷的管理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并与用户协商确定。第八条单相电气设备总容量小于10kW的,可采用低压220kV供电。但单相焊机、换流设备容量超过1kW的,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供电方式。第九条 用户电气设备容量小于100kW或变压器容量小于50kV的,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供电,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高压供电。在电力负荷密度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可适当提高低压供电的容量边界。具体容量边界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电力设备产权划分?

根据《供电经营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供电设施的经营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所有权确定。

责任分界点按以下项目确定:

1、公用低压线路供电,以供电接线用户端最终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撑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撑物属供电企业。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外或变电站外的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于供电企业。

4、采用电缆供电的,按照维护管理方便的原则,分界点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

5、产权属于用户和用户运行维护的线路,以公共线路分支杆或专用线路引导的公共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专用线路第一基电杆为用户。

电气上的具体分界点由供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