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保障职工日常作业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现按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部门必须根据本标准进行发放。  1、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的时间的时间为每月的1至5日,各部门岗位提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必须在每月20日前报到安全员处,安全员负责汇总、审核后报后勤按计划进行采购。  2、对生产的特殊情况下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岗位负责人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到后勤办理相关手续。  3、任何部门岗位不得擅自更改发放标准,不得随意增发或减发劳动防护用品。  4、所有新入厂职工,经过厂级安全培训后,在生产管理人员带领到后勤领取工作服、口罩、手套、鞋、帽各一套。  5、所有公司职工每人每年发放工作服两套,一套冬装、一套夏装。 6、防护手套发放:每月由安全员负责发放到相关岗位,每人每月一副胶皮手套、一副普通手套。  7、粉尘作业人员,由安全员负责每人每月发放防尘口罩一个。  8、危化品作业区操作人员,每个季度末由安全员负责发放防护眼镜一副、防毒口罩一副。  9、装卸与罐区岗位每半年各发放一套防护面罩,作应急作业时使用。 10、电工、维修工,每人每半年发放一双绝缘胶鞋。  11、化验员每人每月发放橡胶手套一副。  以上标准仅适合我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任何岗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本标准规定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有什么规定?

你好,

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三、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上述范围和原则制订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各级劳动部门,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

六、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七、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八、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