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标准加班费

劳动法工资标准加班费 劳动法对加班费规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对加班费规定的规范是怎样的?

劳动法对加班费规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加点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如夜里必须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个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要求,公司因制造特性不可以推行此方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要求的,经劳动行政部门准许,能够推行其他工作和歇息方法。第四十一条要求,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劳动者商议后能够增加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必须增加工作时间的,在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增加工作时间每日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按照以下规范支付高过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分配劳动者增加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中报酬;(二)歇息日分配劳动者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律规定假期日分配劳动者工作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按照以下规范支付高过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分配劳动者增加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歇息日分配劳动者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律规定假期日分配劳动者工作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